2017年2月9日,上海康達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碼:002669 證券簡稱:康達新材)發布公告,公司與全資子公司上海康達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康達新能源”)于2017年2月8日收到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上海市財政局、上海市國家稅務局、上海市地方稅務局聯合頒發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具體情況如下:
康達新材關于公司及全資子公司通過高新技術企業重新認定的公告
證券代碼:002669 證券簡稱:康達新材 公告編號:2017-002
一、公司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
企業名稱:上海康達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證書編號:GR201631000421
發證時間:2016年11月24日
有效期:三年
二、康達新能源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
企業名稱:上海康達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證書編號:GR201631000852
發證時間:2016年11月24日
有效期:三年
根據相關規定,公司通過本次高新技術企業重新認定后,將可連續3年享受國家關于高新技術企業的相關優惠政策,按15%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鑒于公司已根據相關規定,暫按15%的稅率計征了2016年度企業所得稅,因此,本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不影響公司已經披露的2016年度經營業績的預計。
特此公告。
上海康達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七年二月八日
本站所有信息與內容,版權歸原作者所有。網站中部分新聞、文章來源于網絡或會員供稿,如讀者對作品版權有疑議,請及時與我們聯系,電話:025-85303363 QQ:2402955403。文章僅代表作者本人的觀點,與本網站立場無關。轉載本站的內容,請務必注明"來源:林中祥膠粘劑技術信息網(www.423344.com)".
©2015 南京愛德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蘇ICP備10201337 | 技術支持:南京聯眾網絡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