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改善天津市環境空氣質量,發揮經濟手段在污染治理和結構調整中的促進作用,減少揮發性有機物(VOCs)排放,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天津市政府批準,自2016年5月1日起,天津市將對本市行政區域內的石油化工和包裝印刷兩個試點行業征收揮發性有機物排污費,征收標準為每公斤10元。
天津市揮發性有機物排污費征收將實行差別化收費政策,對排放濃度值低于國家或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50%(含50%),減半征收排污費; 對排放濃度值高于規定的排放限值,或者排放量高于規定的排放總量指標的,加一倍征收排污費;對排放濃度值高于規定的排放限值,排放量又高于規定的排放總量指標的,加二倍征收排污費;對屬于淘汰類生產工藝裝備或產品的,加一倍征收排污費。收繳的排污費將納入財政預算管理,作為環境保護專項資金,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全部專項用于環境污染防治。
揮發性有機物是城市灰霾和光化學污染的重要來源,其在陽光照射下可與氮氧化物發生光化學反應,生成臭氧、二次氣溶膠粒子,是近地面臭氧、二次細粒子生成的重要前體物。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對控制我市臭氧、PM2.5污染,改善大氣環境質量具有迫切的現實意義。在啟動揮發性有機物排污費征收、倒逼企業自覺治污的同時,今年天津市還以重點化工石化企業和各類小工廠、小作坊、加油站等為重點,從十個方面全面開展了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整治工作,不斷提升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控和環境治理水平。
本站所有信息與內容,版權歸原作者所有。網站中部分新聞、文章來源于網絡或會員供稿,如讀者對作品版權有疑議,請及時與我們聯系,電話:025-85303363 QQ:2402955403。文章僅代表作者本人的觀點,與本網站立場無關。轉載本站的內容,請務必注明"來源:林中祥膠粘劑技術信息網(www.423344.com)".
©2015 南京愛德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蘇ICP備10201337 | 技術支持:南京聯眾網絡科技有限公司